近日,營口之窗網站編輯部接到營口市一位邴先生的來稿,反映在營口市中心醫院住院出院時開口服藥遇到了限制,不能滿足繼續治療的需要,致使病人自己出錢到外面買藥的問題。患病者很是疑惑,到底是哪出了問題?
原來,邴先生是一位腦部病患者住進了營口市中心醫院治療,住院期間耳聞目睹了一些醫院的一些萬象。當他辦理出院時按照常規去辦理繼續院外治療開取口服藥,發現提供口服藥的種類缺少不能滿足治療的需要。經與醫生溝通得知:按照“醫保”的規定病人出院時無論你病情治療需要幾種藥最多只能開5種藥,其余自費去其他地方購買。這種事情是不是偶然,不是。就在邴先生同時住院的一位腦出血患者也是到處找藥店沒有買到藥,最后自費通過營口市中心醫院門診買到藥出院繼續治療。
那么,是不是出院患者已經痊愈不需要繼續服藥了呢?也不是。據反映,除特殊病外,一般住院一至兩周左右就必須出院了,否則可能停止打針用藥只給口服藥并且勸你出院。為什么?據說是“醫保”有規定不允許超過約定的時間段。
試問,既然患者需要出院繼續用藥治療,說明沒有痊愈應當按照病情滿足用藥需求,這樣才能體現習近平新時代“醫保”對人民的關心及責任,不應當用數字去解決“醫保”問題。
患者的疑惑,究竟是“醫保”方面的問題還是“醫院”理解執行等問題,期盼有關部門能引起關注并得到真正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