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之窗網訊 營網編、小波)《營口市人民政府關于依法取締主城區內從事營運活動的人力客運三輪車和殘疾人專用機動車的通告》明確了取締范圍、取締的對象及補償安置。對其人們關注的一些相關問題,營口之窗網編將新聞發布會現場采集到的官方回答匯總如下。
記者提問:補償安置的地點在哪?居住地是站前區域的車主,可不可以到老邊區或西市區的辦公地點辦理補償安置?
市交警支隊:我們此次的補償安置地點共三個,分別是老邊區、站前區、西市區,符合補償安置條件的人力客運三輪車車主要根據自己的戶口所在地到相應的辦公點辦理補償安置,不可以去其他的辦公地點辦理。
記者提問:過了政府規定的交車時間,能否繼續交車?
市司法局:此次補償安置的時間為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超過此期限未到指定地點辦理交證交車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補償安置。
記者提問:補償安置結束后,交警部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有什么打算呢?
市交警支隊:自市政府通告發布之日起,交警部門堅決執行市政府的通告精神,在我市主城區內堅決依法取締人力客運三輪車和其他非法營運的三輪車。補償安置結束后,還沒有辦理手續的,就視為自動放棄。從明年的1月1日起進入強制取締階段。由我們交警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實施動態巡查,對繼續從事營運的人力客運三輪車堅決予以依法取締,不予補償安置。對無理取鬧、聚眾鬧事及阻礙執法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記者提問:如果低保的車主領取補償金后,是否還可以繼續享受低保?
市民政局:對已享受低保政策的車主,在領取補償金后,如符合低保條件的可繼續享受低保。同時,對沒有享受低保政策的車主,經本人申請,依照核對、審批等有關程序和規定,符合低保條件的將其納入低保。
記者提問:營口之窗網編現場問,如果符合條件的車主不選擇資金補償,還有其他補償方式嗎?營口市人力資源和就業事務保障中心副主任徐志繪做了解答。
市人力資源和就業事務中心:經公安交警部門備案登記,有人力三輪車(登記)證、準行證的車主,可自愿選擇一次性補償或公益性崗位安置政策。公益性崗位涉及社區保潔保綠、公共設施維護、敬老護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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