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損害客戶的權益,降低交易成本,規避不正當競爭給公司帶來聲譽、經濟損失,遼寧稽核監察地區特在2018年12月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廉政教育主題活動。
為達到良好的宣傳效果,蓋州支公司在分公司的要求下,在營口中支的統一部署下,利用晨會、周例會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從多方位、多角度地宣傳學習,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學習。向員工深入介紹了不正當競爭的概念,“不正當競爭”簡單的說就是經營者違反競爭法的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市場上一些公司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可避免,主要包括市場混淆行為、商業賄賂行為、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低價傾銷、不正當有獎銷售、詆毀商譽。公司在銷售中一定要避免陷入不正當競爭行為,避免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聲譽和經濟損失。具體來講,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包括以下七種:1.市場混淆行為2.商業賄賂行為3.虛假宣傳4.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5.低價傾銷6.不正當有獎銷售7.詆毀商譽,并對這七種行為進行了詳細的講解,逐一進行的分析,這七種行為就是比較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通過對此次反不正當競爭的學習,讓員工清晰的認識到反不正當競爭的重要性,在日常的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按照合規經營,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避免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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