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之窗網“焦點網談”)關于中考高中錄取招生的思考——作者:鄭言
2020年中考已經結束,其高中招生錄取分數線也已公布,看了營教發[2020]23號關于營口市2020年高中階段各類學校考試工作實施意見和營口市2020年中考錄取分數線,思考如下:
一、考生錄取的辦法
1、高中招生目前唯一標準,是以考生的考試分數為前提的,也就是說沒有極特殊情況,只能以成績高低選擇錄取考生。
2、高中招生依據了實施意見名額分配辦法,即不管考生在那個初中學校,只能按給學校的名額從考生所在學校的參加中考生的考分成績,從高至下錄取。
3、高中學校招生按規定的學校批次錄取,即好的高中學校優先招生錄取,而后到依次排列未尾的高中學校招生錄取。
4、由于考生所在學校不同,錄取考生分數的標準也不同,也就是說,A學校考生的考分既便高于B學校錄取考生的考分,由于名額限制也不能招生錄取。
二、 鑒于上述規定,提出以下幾點思考:
1、既然規定以考分為準,何來對學校進行分配名額招生錄取。
2、既然規定以考分為準,何來不以分數線為準,造成A校與B校考生的招生錄取最低分數線的不一致而產生的不公平。
3、考生在初中某校讀書,基本是和居住地有關聯的,往往不容個人去選擇,好比每個人出生不能選擇家庭一樣,然而因為居住地的管轄學校教學質量不一致,由于受名額限制,同樣考分在A校不能錄取,在B校就能錄取,這樣的錄取辦法排擠了部份考生,給考生和家長帶來了不公平的傷害(考生三年起早貪黑通過各種渠道學習,而考生的全員家庭也在三年間中付出了心血)。這個辦法是不是形而上學、教條主義,這個辦法在新時代使達到最低分數線,但因所在學校名額分數標準問題,造成了落榜考生未進入成年人就有了沉重陰影。應該算一算,統計一下,營口類似這樣的考生有多少,難道不令人深思嗎。
4、如果說錄取分配名額制度,是防止學生擇校,那么最好的辦法是學校管轄區域,實行人口居住限制,不給辦房照,不給上戶口,這樣學生不就進不了那個所謂好學校嗎,防止學生擇校,謬論也。
5、如果考慮學校教學質量不一致,關照教學質量(師資力量)一般的在該校讀書的學生有機會考上高中,應該值得稱贊,那么高中錄取就應該以最低分數線為標準,無論考生所在那個學校,達到最低分數限就應該錄取,這才是公正的。
6、名額分配錄取并非有合理性,最低分數線錄取方得人心,某初中學校出現了多的超越最低分數線的考生有什么不好,如果僅僅是因為名額問題和不同學校錄取分數線,限制了考生錄取資格[也可說剝奪了那些考生的讀書權,同為營口人享受權利竟然不一樣,怪事],那學校還提高什么教學質量,只要在名額范圍內完成能錄取考生數就達到了目的。
以上思考,不知能否引起招生決策人的重視。
供稿作者:鄭言(營口市民)
來源編發:營口之窗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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