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之窗網訊 贏君、范波)養老保險事關百姓民生,特別是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一直是很多人關注的焦點。今天上午,營口市政府新聞辦召開“全市養老保險金發放有關情況新聞發布會”,營口市財政局介紹了積極籌措資金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營口市社會保障中心就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相關規定做了詳細說明。
為了嚴格貫徹落實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營口市社會保障中心出臺了《關于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相關規定的通知》。
一、靈活就業人員范圍
靈活就業人員主要包含以下三部分社會群體:一是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二是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三是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
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與比例
根據遼人社〔2019〕59號、營人社〔2019〕25號文件公布2018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7612元(月平均工資為4801元),自2019年7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以在本地核定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的60%、70%、80%、90%、100%、200%、300%七個檔次中自愿選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統籌繳費比例為12%、個人繳費比例為8%,記入個人帳戶。
三、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時間
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時間執行社保年度,即每年的7月至第二年的6月為一個繳費年度。例如我市靈活人員2019年度繳費執行時間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營口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辦法:
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由于參保人往本人養老賬戶存錢未及時,導致銀行扣款不成功,造成養老保險斷檔;二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關系轉移繳費不及時,造成養老保險斷檔。
營口市社會保障中心針對我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存在的實際困難,立足實際,出臺了《關于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相關規定的通知》。
(一)靈活就業人員應在當期社保年度內按月繳納養老保險,未在當期社保年度按月繳納養老保險的,按營人社〔2017〕59號文件規定,按日征收萬分之五滯納金。
(二)因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導致未及時繳費的,根據轉移的實際情況,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后,統籌范圍內轉移2個月、統籌范圍外轉移3個月為期限,為其正常接續養老保險相關業務。
截止到10月底,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人數19.4萬人,實際繳費人數16.3萬人,靈活就業人員累計繳費9.2億元,參保繳費率達到84%。